注意事项
1.主城区范围是指崇川区、经济开发区和苏锡通园区。
2.文件中所述购房时间均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3.申领0.75%购房奖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9月15日期间购买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二是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主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为二手住房。
4.申领1%购房奖补需是在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
5.申领1.5%“卖旧换新”购房奖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主城区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二是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三是出售旧房日期与购买新房日期须相差365日内(含),对出售和购买住房日期先后顺序不做要求。
6.购房款总额以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契税缴纳票据)为依据,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设施。
7.首套或二套住房的认定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节点的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举例1:张三名下有两套住房,2023年10月1日购买1套新建商品房,2023年12月1日出售1套自有住房,按照政策,不符合购房奖补条件。
举例2:李四名下有两套住房,2023年10月1日出售1套自有住房,2023年12月1日购买1套新建商品房,按照政策,符合购房奖补条件。
8.申领奖补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销售发票、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属拍卖房,拍卖取得的房屋时间节点以成交确认材料落款时间为准)、缴纳契税票据等材料原件。
9.申领购房奖补的时间为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若购买房屋为期房的,建议购房人收房后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并申领购房奖补。
10.申领购房奖补的地点:(1)购买崇川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窗口(人民中路138号)申领补贴;(2)购买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开发区能达大厦西裙楼)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发放至申领人银行账户。业务咨询电话:8553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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