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农行存量房贷利率相关查询服务如期上线,客户可通过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
此前,建行和工行已分别于9月12日和9月14日上线相关查询服务。不过,建行和工行的查询系统只告诉客户贷款发放时是否是首套房,而农行不仅告知是否是首套房,还明确了下调后利率会降至什么水平,具体是多少。
武汉网友小曼晒出的图片显示,农行查询结果展示了贷款金额、贷款余额、贷款发放日、贷款到期日、调整前定价基准、调整前利率浮动幅度、调整前执行利率、所在城市、是否符合本次首套住房标准,是否纳入本次调整范围、调整后定价基准、拟调整后利率浮动幅度、拟调整后当前执行利率(LPR+利率浮动幅度)。小曼的首套房贷款是2020年10月底发放的,现在利率为LPR+103个基点,即5.33%,调整后将降为LPR,之前的加点全部抹去,调整后的执行利率为4.3%。
而四川的农行客户小伊,现在的利率是LPR+123个基点,即5.43%,系统显示调整后也是降为LPR,但是拟调整后执行利率为4.2%。
目前的LPR水平就是4.3%。同样降至LPR,为何小曼是4.3%,小伊是4.2%?
原来,这跟每个客户贷款合同上约定的重定价日由有关。农行页面的提示显示“房贷利率的LPR部分为原合同上一个重定
价日相应期限LPR,在下个重定价日,LPR部分调整为最近1个月相应期限LPR,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人民银行会在每月20日公布最新的LPR,其具体数值一年内可能会变动多次。根据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存量房贷一般每年调整一次,重定价日通常在每年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调整(具体在贷款合同中有约定),调整时适用当时的LPR。去年8月至今年5月,5年期LPR都是4.3%,今年6月降至4.2%。由于存量贷款客户的重定价日并不一样,又加上年内LPR有调整,就造成此次调整后的执行利率有所不同。
以小曼为例,她的重定价日是10月29日,上次调整是在去年10月29日,适用的是2022年10月20日公布的LPR,即4.3%。根据银行规则,9月25日调整时,她适用的还是上次重定价日的LPR,因此还是4.3%。等到今年10月29日重定价时,如果LPR还是跟现在一样,她的利率就会变为4.2%。
同样的道理,重定价日为1月1日的存量房贷客户,这次调整后,适用的LPR还是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LPR,需要等到明年1月1日,才能适用今年12月的LPR。如果今年LPR从现在开始一直不变,到时就会变为4.2%。
小伊为何这次调整后利率就能变为4.2呢?因为她的重定价日是7月2日,今年7月2日已经进行了调整,参考的是今年6月20日发布的LPR,即4.2%。9月25日调整后,她适用的LPR还是今年6月的LPR,所以会变为4.2%。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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