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广州楼市新政官宣。
接二连三的利好消息,大家都被广州“首套房降首付、取消房贷利率下限”刷屏了。
仔细看,还有两大政策是这次的“隐藏彩蛋”,内容非常重磅!
对此,楼市君有必要给大家解释一下。
第一个彩蛋!官方直接取消限售。
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转让或办理析产名下住房手续时不再审核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
这就意味着,你名下的二手房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解除了对禁售期的限制,非常利好二手卖家。
接下来,你可能会看到这两年卖得非常火热的保利天汇、越秀和樾府等楼盘,二手房会提早进入交易市场。
第二个彩蛋,关于住房套数放宽,以区为单位认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若购房人在所购住房所在区无住房,可按首套住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这一点的改变,很值得注意!
此前,广州对于买家住房套数,是以全市为范围做认定的。现在改以“区”为单位,大大降低了入手门槛。
比如你在荔湾已经买了一套房,如果第二套想买入天河,仍然可以按照首套的首付、贷款利率贷款。
除了这两个彩蛋,这波政策还有三个核心内容:
第三,限购政策调整,直接看图↓
(1)非广州户籍,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买房,社保缩短为6个月。
此前,在这6个限购区内,广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社保缴满2年可限购1套。
距离去年9月份出台的“5改2”,如今广州时隔8个月,限购政策进一步得到放松。
这次,针对想在限购区买房的买家,从2年缩短为半年。
这就相当于,外地人基本可以跟本地居民一样,基本上全市不限购。
尤其利好天河、荔湾、海珠这样的区域,此前热度一直很高,政策出台后必定会有更多客户去买限购区。
第四,信贷政策优化完善,降低首付比例。
(1)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把首套首付直接将到15%,广州是四大一线城市中第一个实施的。
这也意味着,购房者可以用更少的现金购买房产,从而降低了购房门槛。
这么一来,使得更多的家庭能够负担得起首套住房,提高了购房者的购买力。
当然,其背后更大的意图是刺激房地产市场,激活市场需求,拉动房地产交易量。
(2)在广州市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无论你的贷款有没有结清,想要买入第三套房,就必须全款买入。
至于非限购区,你想买多少套都可以贷款,但之前的房产必须结清贷款,具体的贷款利率以银行审批为主。
第五,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完善。
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年限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此前,广州业主提取公积金可以抵消月供,现在可以直接用于做首付,购房难度进一步降低。
这一条政策对于买家来说,可以把公积金也充分运用起来。
最后总结一下,这次一系列新政组合拳打下来,基本算是全面放开限购。
广州这次从需求端、金融端多管齐下,全面释放了购房需求、降本增效。
所以,真正有需求的买房人,可以大胆上车了。
而且在首付降低之后,一定会有更多的人把房子挂出去卖,这时候对于买家来说,有大把的房源等你挑,你甚至可以大胆砍价。
接下来的广州市场,会有怎么样的变化呢?楼市君静候开发商的海报!
原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如下:
一、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况,结合存量住房和存量土地等潜在供应情况,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科学调节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强房地产行业和智慧家居、数字家庭产业的联动,推动高品质住房建设和发展。
二、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待遇。
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2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由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且符合购房条件的,新购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政策可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四、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年限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五、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转让或办理析产名下住房手续时不再审核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
六、支持鼓励房地产业各协会、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搭建平台实施中介机构代售、旧房换购等多种形式的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推动建立交易新模式。鼓励规模化租赁机构收购存量商品住房。
本通知自2024年5月29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需要制定实施细则的,待细则出台后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8日
广州市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市政府调控要求,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
二、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三、在广州市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在广州市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显示的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9日起执行。在2024年5月29日前(不含5月29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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