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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个人申请、基层平台初审、街道复核、市就管中心审核,2024年4月市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拟拨付9179人,金额共计5398169.27元。根据苏财社〔2019〕161号规定,现公示如下:
2024年4月南通市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花名册
公示期: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如有异议,请与本中心社区就业科联系,电话:59000183。
受理条件
1.受理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在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
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即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单险种享受计入补贴年限。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