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程浩 东莞报道5月2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推出8条楼市新政,涵盖鼓励开展“以旧换新”,首套房最低首付1.5成,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120万元,并要求严格查处将商办类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的行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等。
此次《通知》推出了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提高住宅建设品质、优化销售管理、强化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购房成本、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等8条优化措施,进一步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东莞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
为优化商品房销售管理,《通知》表示,东莞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不再采用根据“莞e认购”诚意登记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公证摇号选房的销售模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组织销售,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鼓励开发企业采取公证摇号销售。房地产企业可根据市场供需变化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分批次申请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并自行申报销售价格。同时,鼓励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助力打通一、二手房置换链条。
《通知》提出,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力度。调整东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及利率,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取消东莞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和二套房分别从100万元、6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80万元。异地贷款不再设置户籍限制,最低首付款比例与本地贷款一致。
为营造良好房地产市场环境,《通知》表示,东莞将严格查处将商办类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的行为,扎实推进“两违”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打击“小产权房”。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东莞将完善房屋从开发建设到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专项制度。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房地产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