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柔性人才引进政策

时事新闻2023-09-18 21:35:16无忧百科

宁夏柔性人才引进政策

一、柔性引才补助

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顾问指导、股权激励、技术出资等方式引进自治区外人才,对柔性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入选国家人才计划人员择优授予“自治区特聘专家”称号,并给予引才单位5万元—20万元补助(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080)。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累计来宁工作2个月以上,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带培带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经评估按所付薪酬的30%、每年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最长可补助3年(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 0951—5032671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0951—6363461)。

二、柔性引进团队资助

对柔性引进从事关键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最高可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 0951—5032671)。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团队,每年遴选20个左右帮带作用突出的团队,自治区按每个团队最高20万元给予引才单位补助(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0951—5054491)。

三、 “飞地”引才奖补

自治区依托驻北京、上海、深圳 3个办事处(宁夏引才引智工作站)建立研发“飞地”,支持市县(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和龙头企业在发达地区、国(境)外设立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飞地”研发中心(引才平台),对集聚人才、科技创新等成效突出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补(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 0951—5032423)。

四、引才中介奖励

对引进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和个人采取积分制评选一等奖、二等奖和个人贡献奖,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奖励(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010)。

本文标签: 自治区  万元  单位  柔性  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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