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
刚刚,北京市住建委、央行营管部、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也就是说,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
根据《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中所说,按照新的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俗理解,就是不论该家庭此前是否使用过商业贷款购房,有没有过贷款记录,只要在购买时家庭所有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即可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可按首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
“认房不认贷”的新政,支持了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对于有置换、改善类住房需求的京籍和非京籍家庭,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改善类需求,将带来切实的作用。而从北京这几年来的二手房市场看,改善类需求超过半数。
具体到一个居民家庭,“认房不认贷”后,能带来哪些好处?
举例来说,市民李先生家庭名下有一套房,是2017年贷款购买的。如今,因为家有二宝,李先生想换一套大点的房子。按照之前的政策,因为有过贷款记录,李先生即便是还清贷款后卖了名下这套房子再买,申请商业贷款时,也只能视为二套房。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新政后,李先生再“卖小买大”,申请商业贷款时,就可以视为首套房。
按北京市目前的政策,按普宅计算,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相差25%。以一套房子600万元计算,那就是在首付阶段可以少支出150万元。
“8月,北京二手房住宅网签10960套,同比依然低迷,市场期待出现政策微调。”北京中原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出台,是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市场期待。
上海:明日起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9月1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来源:北京日报 上海发布
编辑:陈雪莲
责编:郭春燕
审核:周晓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