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长沙路114号地块推迟至10月8日开拍,保证金比例下调

时事新闻2023-09-15 11:42:34无忧百科

补充公告!长沙路114号地块推迟至10月8日开拍,保证金比例下调


9月15日,青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发布补充公告,公告内容涉及长沙路114号地块提交竞买申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拍卖时间、保证金比例等方面。


公告原文:

经研究,我局于2023年8月17日发布的青自然资规告字[2023]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公告中市北区长沙路114号地块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推迟至2023年10月7日16时网上拍卖开始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8日上午9:30竞买保证金调整为18329.1279万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50%(含定金)余额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付清,并按照支付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其他内容以原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5日

【长沙路114号地块


长沙路114号地块位于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地块占地面积约2.52万㎡,容积率4.45,规划建筑面积约11.23万㎡,其中出让部分建面8.82万㎡,划拨建面约2.41万㎡用于建设安置房。出让部分地块起拍楼面地价10390元/㎡,起拍总价9.16亿元,最高限价11948元/㎡,最高总价10.54亿元。

竞买保证金由之前的9.16亿元下调至1.83亿元。


(仅供示意,地块位置及范围以出让文件为准)

地块周边整体生活氛围较为浓厚,各项配套较为齐全;南侧为在售大都 汇玺元项目。 该地块紧邻长沙路116号地块,116号地块在去年三批次土拍中成交,单价11000元/㎡,总价5.12亿元。

据了解,大水清沟旧城改造是青岛市旧城改造工程中的重点项目之一,整个拆迁改造项目共分为一期(D区)、二期(B区)和三期(A区)。其中一期、二期项目定名为“大都汇”,与三期(A区)一街之隔。


大水清沟改造项目三期2011年启动,涉及被征收居民521户,因项目情况复杂,进展缓慢。随着本次地块出让,宣告着大水清沟改造项目基本完成。

备注:地块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

1、道路:地块周边长沙路、四流南路、宜阳路为现状市政路;

2、教育:周边配套有四流南路第一小学,青岛市第二十一中学;宗地南侧大都汇项目东侧规划建设有幼儿园;

3、周边小区情况:南侧大都汇小区,西侧长沙路116号正在开发建设。

其他说明:

1.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签订《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长沙路1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购买协议》

A.甲方购买乙方安置房为住宅房屋,共计287套,建筑面积约24084.79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

B.建设工期:乙方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月内取得目标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不动产初始登记》,同时目标项目达到正式通水、通电、通气等房屋正常使用所应有的配套设施条件,具备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交付房屋的条件。交付房屋后30日内,乙方为具备办证条件的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上述时间节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改。

C.乙方按照甲方已公示的安置房位置、户型、套型比例等,负责目标项目内安置房建设,安置房全部由甲方购买用于安置,乙方不得将安置房进行抵押、销售或变相销售给第三方。涉及安置房位置、面积、户型等调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D.购买安置房建筑面积约24084.79平方米,均价5000元/平方米,总购房款合计120423950元,具体建筑面积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准,总购房款最终按照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据实结算。该购买价格仅为毛坯交付,后续甲方如有设计、装修等其他要求,购买金额另行商定。

E.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总购房款0.0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延期交付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超期过渡费等),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购房款中扣除上述违约金及乙方应承担的损失。如乙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30日的,则视为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相关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万人民币。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经甲方确认后可以免责。

F.在安置房交付前,乙方必须保证安置房未被抵押、查封,不处于第三人占有状态,确保安置房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纠纷。否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及时整改合格,解除安置房的抵押、查封,腾空被占有的安置房,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妥善交付。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合格的,乙方应按总购房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签订《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长沙路114号地块城镇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协议》,公服配套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北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单位:乙方在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长沙路114号地块开发居住项目的同时,负责同步投资建设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4 所,建筑面积1834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131 平方米, 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262 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655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一处、建筑面积786平方米。

3、以上协议由市北区政府负责在其官网公示,并负责做好协议内容解答、协议签订和监督落实工作。竞买人如需了解协议有关内容,可到市北区政府官网查询;

4、根据《市北区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长沙路114号地块建设条件意见》(青住建条字〔2022〕35号),该地块内有雨水暗渠。土地竞得人在进行规划方案设计时应作出规划迁改方案并按程序组织实施,暗渠迁改费用由土地竞得人自理。


据进一步了解,因安置房建设涉及287户安置户的核心利益,从协议条款来看涉及从开工到交付全链条各个方面,意味着在签协议前,竞得人需要与市北区城市更新建设局就安置房建设事宜提前沟通,并提前展开方案设计。

2023年第二批次住宅用地拟出让地块共计14宗,占地面积约48.8万㎡,总建筑面积约124.54万㎡。



本文标签: 甲方  乙方  价款  保证金  安置房  长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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