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妊娠并发症呢?其实妊娠并发症就是指女性在妊娠期间发生非妊娠直接引起的疾病。并且,疾病妊娠结束,并发症也不一定会消失。那妊娠并发症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感兴趣的朋友就来看一下吧。
妊娠并发症有哪些
妊娠并发症有哪些呢?相信许多人都是不知道的。既然知道,也是不全的。因此,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妊娠并发症有哪些吧。
1.妊娠高血压
怀孕前或怀孕前12周出现高血压,这种孕妇通常有特发性高血压,即非怀孕所引起的高血压。在怀孕20周之后出现高血压即收缩压高于140或舒张压高于90,或妊娠后期之血压比早期收缩压升高30或舒张压升高15,称为妊娠高血压。
2.子痫前症
若有妊娠高血压外加水肿或蛋白尿,或二者则称子痫前症。而子痫前症又合并抽搐则称之子痫症,母亲及胎儿的死亡率特别高。
3.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则是指女性在怀孕之前是没有患糖尿病的,而是在怀孕的时候出现高血糖情况的,不过其病发的几率只有1~3%。
4.妊娠期心脏病
妊娠期心脏病是产科常见的严重并发症,尤其是合并心力衰竭时病情更加危重,是导致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的直接原因,严重影响母婴的生命安全。
妊娠期心脏病致心力衰竭治疗原则,合理用药、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和时机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期心脏病合并心力衰竭的关键处理措施。
怎样防治妊娠并发症
以上我们也是知道了妊娠并发症有哪些了,相信每一位准妈妈都是不想自己出现妊娠并发症的。因此,那就进行以下这些预防方法吧。
(一)产前检查时间
从确定妊娠之日起进行孕期检查,妊娠14-21周(最佳时间为15-18周)进行唐氏筛查,孕妇年龄不限,但年龄大的孕妇阳性率较高。
(二)推测预产期
按末次月经的第一天计算,月份减3日数加7,月份小于3的加9,日数仍加7,即为预产期。
(三)妊娠情况
孕妇年龄、妊娠次数、产次(妊娠28周以上自阴道分娩次数)、本次妊娠情况(有无头痛、头昏、眼花、恶心、呕吐、心慌、气短、水肿及阴道流血等)、过去分娩史以及既往健康情况(如有无心脏病、高血压等)作为对妊娠及分娩处理的参考。
(四)全身检查
包括体态及营养状况,有无浮肿,测体重及血压,检查心、肺、肝、脾及乳房发育情况、常规血、尿检查。
(五)产科检查
包括检查宫底高度、胎位,听胎心音及测量骨盆的四个面。检查子宫大小是否与妊娠月份相符,较月份大者,考虑有无双胎或羊水过多;较月份小者,应考虑胎儿生长发育迟缓、羊水过少或是孕周推测错误,需进一步检查。
(六)自我监护
1、观察胎动
正常胎动,每小时不少于3次,孕妇可于早、中、晚各测1小时胎动数,相加总数再乘以4等于12小时胎动数,记胎动时要安静,不要边做事边检测边记录,这样容易漏记。
如果胎儿连续胎动,只记一次,如果12小时内胎动数在30次以上为正常,说明胎儿有较好的储备力,胎动<10次/12小时,说明胎盘功能低下,胎动过快过慢,均提升胎儿宫内乏氧。
如孕妇发现胎动异常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不要等到胎动消失才到医院去,胎动消失说明胎儿严重缺氧很快就会死亡。
2、及时就诊
如果孕期出现头痛、眼花、心慌、气短、阴道流血流液、发热咳嗽、腹痛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3、孕期注意营养均衡
合理饮食,不能偏食也不要过分进补,衣着以宽松舒适为原则,适度运动,每天保证8小时的睡眠,避免长时间的站立与步行,多吃蔬菜,防止便秘,不宜盆浴及过热的热水浴,注意口腔卫生,不要乱服药。
处理原则
①正确估计孕妇能否继续妊娠。心功能Ⅲ~Ⅳ级,有过心衰史、活动风湿、肺动脉高压等均不宜妊娠,应在妊娠12周内行人工流产。
②可以妊娠者应从妊娠早期开始产前保健检查,除查产科情况如胎位、胎心外,根据心脏情况,安排孕妇的工作与生活,避免感冒,纠正贫血,预防和治疗早期心力衰竭,并提前入院待产。
③分娩期,心功能Ⅰ~Ⅱ级可选择阴道分娩,而心功能Ⅲ~Ⅳ级以择期剖宫产为宜,临产后保证供氧,安静,减少屏气,必要时阴道手术助产,产后抗生素预防感染。心功能Ⅱ级以上不宜哺育婴儿。凡属不宜妊娠者,产后严格避孕或行绝育术。
妊娠期妊娠并发症的护理措施
一、预防感染病、缓解生活中带来的压力感、正确的使用妊娠合并症药物、足够的睡眠时间以及健康的饮食。
二、定期的检测孕妇的心功能、尽量不要让孕妇处于焦虑的状态中。
三、一般在产后的24小时内,孕妇要卧位休息,然后观察生命的状态;还有平时建议大家用适合的避孕方式。
结语: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内容之后也是知道了什么是妊娠并发症了,也知道了妊娠并发症有哪些了,更知道了如何预防妊娠并发症了。因此,女性朋友不想自己在妊娠期出现并发症的话,则一定要进行预防才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