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在许可范围内可以有夫妻生活,夫妇双方因为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产生欲望与性行为,这是人的一种自然本能与需求,而且夫妇间和睦的夫妻生活,不仅能促进双方的身心健康,还能在情感上使双方获得满足。但在一般情况下,妻子怀孕后,由于体内激素水平变化以及内心充满对胎儿的喜爱、关注之情,有可能表现为暂时降低,而丈夫却没有这方面的改变。
此时夫妇双方需要互相关心,丈夫要多体贴爱护妻子,了解一些孕期夫妻生活的知识。孕期夫妻生活需注意以下事项。
(1)孕4个月至孕9个月内,可以过夫妻生活,但要注意其频率与强度,一般可1-2次/月,动作要温柔,幅度不能过大,并且夫妻生活前,丈夫要多做些爱抚活动等前期准备工作,以激发妻子的欲望,共同度过愉快的时刻。
(2)孕期过夫妻生活要讲究卫生,尤其是丈夫要注意阴茎清洁,且最好采取避孕措施,以避免将细菌带入妻子体内,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随着孕期的增加,子宫逐渐增大,尤其是孕6个月后,腹部膨隆,此时过夫妻生活宜改变体位,最好采取“6·9”位或“女上”位,以避免孕妇腹部受压。
(4)孕3个月和孕最后一个月内,应避免夫妻生活,因阴茎对宫颈的机械性刺激和精液中的前列腺素进入孕妇体内,可诱发子宫收缩,导致流产、早产、胎膜早破,亦可因细菌上行感染,引起产时、产褥期严重感染等。
(5)当妻子患有某种合并症和并发症时不宜夫妻生活,如妊娠合并高血压、心脏病、妊高征等,因夫妻生活会引起心跳、呼吸加快,血压骤增,使病情加重,应加以注意。另外孕妇有流产、前置胎盘、胎膜早破等应禁止夫妻生活,否则,常会造成大出血及重症感染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