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要是想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除了要具备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外,还要带上相关的结婚登记材料。为了帮助想要登记结婚的男女顺利完成结婚登记,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供大家参考。
一、申请结婚登记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供下列证件: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注: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更正,并在更正处盖章。
3、当事人如果是离婚须提交离婚证(或判决书),当事人如果是丧偶须提交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或死者的户口注销证明);
4、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持军人身份证件(军官证或士兵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和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志愿兵和超期服役战士在家探亲期间申请结婚登记的,可由当地人民武装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
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婚姻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对于普通人而言结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要是现役军人的话则还需要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有准备结婚的人,可以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先看看小编的文章,了解一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都需要什么证件,以及该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更多法律知识,请到网站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