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质押贷款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么?
房产抵押贷款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但在交由他人办理的时候,需要办理委托手续。 具体方法如下:
委托人及代理人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同时带上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同时,如果该房屋产权涉及多人,还需带上其他涉及到房屋产权的人员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在办理了委托公证以后,代理人即可携带委托公证以及房屋抵押所需的其他手续,直接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即可。 办理的程序与委托人亲自办理程序相同。
二、委托书模板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我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坐落于荆州城南开发区南环路楚都御苑7幢1单元3层303号房屋,我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湖北银行,与该银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我无法前往办理该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故委托杨小红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及领取该房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二)代为办理缴纳抵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手续费、提交、领取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手续。
(三)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息报告及相关信息。
委托期间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委托人:
时间:
三、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房产质押贷款委托是需要办理房产质押贷款的债务人因某些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此业务时,介入的第三人帮忙办理的情况。房产质押贷款委托办理时,被委托人需要与委托人进行委托公证,公正结束后,被委托人才可以带着委托公证与委托人的资料委托办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青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