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
合同履行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因客观情况变化,经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对该合同进行变更,具体约定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由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名称变更予以理解和接受,对本次合同变更不发生影响。
2、原合同所有其他约定不变,甲、丙双方继续遵照执行。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
3、乙方场地内的所有运营设备、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都归丙方所有,所有会员等相关事宜由丙方负责。合同一经签订之后,所有相关事宜都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本协议一式﹍﹍份,三方各执﹍﹍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在有些情况下,变更合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如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与特征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主体和内容发生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债权或者债务的转让,即以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来的债权人、债务人,但合同内容并未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而对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狭义的合同变更就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具体来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和补充的协议,或者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我国《民法典》所称的合同的变更是指狭义上的合同变更,即合同内容的变更。
现在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想要变更合同当事人,需要合同双方签署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协议书的书写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书写。主要在上文提到的三种情况下可以提出变更合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变更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通过特殊程序审查后,可以获得批准。合同变更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和内容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