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各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3-10-15 09:05:39佚名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各是什么

医疗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因此,我们可以未雨绸缪,提前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有助于你在遇到相关纠纷时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小编将为你介绍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供你做一个了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或者其家属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如果造成残疾的,可以要求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要是不幸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我们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要是造成死亡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医疗纠纷非常的复杂,要是你有疑问,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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