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同时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对于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大家或许都很好奇,那究竟公安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呢?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公安办案流程的资料,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公安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1、接受案件:包括控告、自首、报案、扭送等等
2、审查:一是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就移送有关机关;二是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三是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3、立案
4、侦查: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 搜 查、查封扣押、 通缉等。
5、破案
6、采取强制措施
7、继续侦查完善证据
8、侦查终结
9、移送审查起诉
一般情况下,公安的办案流程就是以上9个步骤,接下来小编还为大家找了关于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范围。
二、公安受理案件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二)自诉案件,(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第十六条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第十七条 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第十八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一人犯数罪的;(二)共同犯罪的;(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第十九条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一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以上为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因为公安机关在案件中一般都是行使的侦查刑事职能,如果你还有这方面的困扰,可以在找熟悉流程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