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中患者应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知识2023-04-13 19:02:28佚名

医疗诉讼中患者应提供哪些证据

医疗诉讼,是因为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单位之间对医疗事故相关事项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时候提起的诉讼。该诉讼中,患者对自己提出的申请肯定是要有相应证据支持的。那么医疗诉讼中患者应提供哪些证据呢?

医疗诉讼中患者应提供哪些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医疗诉讼中患者提供的证据主要有上述六大类。这些都是为了证明医护人员的行为与患者遭受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患者遭受的损害有多大等内容的。其实,不管是对于哪种官司,证据都是其中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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