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军人为国家利益做了较大的贡献,我国法律对军人婚姻做了特别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在什么情况下,军人婚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呢?为您解答。
一、军人婚姻有哪些方面不会受到保护?
任何人婚姻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的不受此条规定的保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
(1)现役军人
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者除外。重大过错即: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3)不受限制的两种情形
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卖淫、通奸、姘居、重婚等)或者在发生前述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亦不受三种情形规定限制。另外,女方提出离婚的也不受上述的限制。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除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外,军人的配偶离婚的,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如现役军人的配偶欲离婚的,需要明白重大过错行为主要包括上述规定的三项行为。如以上介绍尚未解决您的问题,您可结合实际情况,向专业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