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因为当事人疏忽大意或者实际形势发生了改变而导致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情形,那么,我国法律对此种情形是如何解决的呢?现在,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我国法律对它的规定。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怎么办?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交易双方对于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延伸补充:
合同其他内容约定不明时怎么办?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怎么办所做的法律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另外,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还规定了合同其他内容不明时怎么办的具体解决方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文。同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当事人就合同约定不明的条款有达成合意的,遵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虑,请您及时咨询,我们将尽快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