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3-05-01 10:02:15佚名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贪污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大家都很关注这方面问题。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贿赂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1、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2、贪污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

3、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其中,当然当事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因为此问题涉及到的范围很广,遇到此类纠纷的朋友最好是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网站欢迎您的到来,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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