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对此我国法律作出了相应的条件规定。同时也规定了一些受限制的辩护人。那到底受限制的辩护人都有哪些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限制的辩护人都有哪些
1、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2、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3、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4、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二、哪些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以上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三、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在看完了上述内容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受限制的辩护人都有哪些了吧。这些一般都是具有担任辩护人的资格,但由于受回避制度的影响,因此就不能担任特定案件的辩护人。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了解,同时还能就你实际问题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吕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