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工作住房方便好多人都在租房子住,有用于自已住的,也有的用于公用的。租房子的途径有的是直接和房东联系,有的则是找的中介公司,不论是选择哪用用途,亦或者是通过任何途径租赁房屋,都必须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租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日期又是什么?下面的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二、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日期。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不用等到约定的租赁日期。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一些概括。许多人比较不明白的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租赁合同生效日期应该是签订时生效还是租赁日期当天生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租赁合同当中没有特别明确那么就是签订之日就已生效了,如果有特别约定的那么就是约定的租赁日期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