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知识2023-10-16 12:05:52佚名

佛山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佛山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妨碍公务就是指通过威胁、暴力等手段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妨害公务行为是会构成刑事犯罪,妨害公务罪的。然而,不得不说的是我国各个地区关于妨害公务罪的具体量刑不太一样。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佛山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因妨害公务的行为,致使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收集固定案件证据、财产保全等紧急任务无法完成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2)采取持械、聚众围攻等暴力、威胁手段的;

(3)损毁公务装备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佛山市关于妨害公务犯罪的详细量刑标准,需要注意佛山市人民法院是没有权利制定相关量刑标准的,上述内容是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的。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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