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比较多,然而婚后可能会因为双方思想、文化等差异太大,而导致夫妻离婚。那么在我国,涉外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涉外协议离婚流程
1、出示证件。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二、涉外诉讼离婚流程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针对涉外离婚,适用的也应该是中国法,此时离婚的方式具体分为了协议与诉讼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流程是不同的。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