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机动车违章不扣分的情况有哪些
1、副驾驶未系安全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2、开窗扔垃圾
开窗抛垃圾是很不文明的举动,行车过程中开车窗抛垃圾,不仅污染了环境,也给在高速公路上工作的环卫工人增加了压力,虽然这一举动不会被扣分,但被拍到也是要罚款的。
3、长时间占用非机动车道
根据交通法规定,机动车未按指定标线行驶的,应记0-2分,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如果交警当场处里的,会以口头教育的方式处以记0分,扣200处理。被拍到的就会记2分罚款200元。
4、违规掉头
很多车主在需要掉头的时候,由于没有留意或者是车速过快没有及时掉头,只好返回,那么在以下4种情况下是禁止掉头的:
(1)" 禁止掉头 " 标志路口。
(2)道路中心线是实线,无论它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都 " 禁止掉头 "。
(3)" 禁左 " 路口禁止掉头。
(4)路段中人行横道禁止掉头。
除了第一种情况是扣3分并罚款200元的,其它的会处罚20至200元的罚款。
5、上高速未携带灭火器、三角标
汽车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的自燃现象极其常见,那么就体现出了携带灭火器的重要性。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一旦发生自燃事故,火情将难以控制。且三角警示标志在发生事故后的避免二次事故中也能起到重要作用。
6、改色超过30%
在大马路上,我们可以看到有些车辆五颜六色的,可能车主感觉这很有个性,是他年轻有活力的体现,但是这可能违反了交通规则。我国交通法明确规定汽车改色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否则就会进行处罚,这种情况在以往是要被扣六分然后还要进行一定的现金处罚的。而现在只需要直接缴纳两千块钱罚款。
二、不扣分不罚款行为
1、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还有一些行为,如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通过右转路口时不停车等待,借道超车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待车辆,左转并且不在路口中心附近转弯。以前罚款不扣分,现在都需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