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质押权对比区别是什么?
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两者的担保标的和成立的条件都不相同,并且行使权力的方式也不同,具体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是: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二、动产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哪
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
三、具体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是: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抵押权的担保有不动产、质押权的担保标的是有动产,抵押权是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其担保的作用的,质权则不是,这是两者担保机制的区别,成立条件是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反之抵押权则不是,这都是两者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