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犯和连续犯的区别是什么?
(一)连续犯必须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是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呈连续进行状态;继续犯只具备一个犯罪行为,是数个在刑法上无独立意义的自然举动或危害行为呈连续进行状态。
(二)构成连续犯在主观上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且数个犯罪故意均为预谋故意;构成继续犯在主观上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且该犯罪故意既可是预谋故意也可是突发故意。
(三)连续犯的犯罪对象既可是同一的,也可是非同一的;而继续犯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同一的。
(四)连续犯是实质数罪,而继续犯是单纯一罪。
(五)在我国,刑法未对连续犯作出明确规定,它属于处断上的一罪;而继续犯虽然没有总则性刑法规范的明文规定,但存在着分则性刑法规范将其规定为一罪和处断上将其作为一罪的两种情形。
(六)连续犯一般按一罪从重处罚或按一罪作为加重构成情节处罚;继续犯是单纯一罪,必须按一罪论处,并应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处写犯罪情节相适应的刑罚。
二、继续犯的构成要件
1、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个行为,拘禁一年也是一个行为,只是行为延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并不涉及行为的单复数问题。具有一个行为是继续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数行为,那就不可能是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不同权益,就不可能是继续犯。
3、继续犯是在犯罪既遂即完全齐备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以后,犯罪状态仍然处于持续之中。不仅是犯罪状态的持续,而且同时也是犯罪行为的持续。
4、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如果没有行为的这种持续性,就不可能存在继续犯。持续时间长短不影响犯罪构成,但作为犯罪情节,对量刑具有重大意义。
对于继续犯和连续犯的具体认定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事实所认定的相关事项是不同的,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