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的区别有哪些?
1.定义不同:想象竞合是行为人的一个不法行为,侵害了两个以上法益,触犯了两个以上罪名法条,适用任何一个法条都不能全面、充分评价该行为的不法内容。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2.判定不同:一个行为触犯的数罪名所在法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内容上的重合,如果不存在任何重合,属于想象竞合犯;如果存在某种重合,是法条竞合犯。
3.法条不同:触犯的数罪名所在数法条之中,能否有一个法条完整的评价该犯罪行为。如果不能完整评价,是想象竞合犯;如果能完整评价,是法条竞合犯。
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具有四个共同特征:
其一,一个犯罪行为;
其二,触犯规定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
其三,两者的法律本质都是一罪,而非数罪;
其四,最终都适用一个法条并且按照一罪予以处罚。
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之间存在显著或根本的差别。
二、想象竞合犯的危害特征有哪些?
(1)数结果说:该说认为想象竞合犯是指由于实施一个行为,在客观上同时发生数个结果而触犯了几个罪名。
(2)数客体说:该说主张想象竞合犯客观上侵犯了数个犯罪客体。想象竞合犯的危害本质在于它侵犯了数个犯罪客体,而不是造成了数个危害结果,犯罪客体是受刑法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侵犯一定的客体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本质,是一切犯罪的必备要素,危害结果只是犯罪客体受到侵犯时的一种物质表现,而且并不是所有犯罪客体受到侵犯都表现为一定的物质形态,只有在想象竞合犯触犯的数罪名都是结果犯时,他对数客体的侵犯才表现为“产生数个危害结果”,危险犯、行为犯情况下,想象竞合犯没有“产生数个危害结果”的特征。
综合上面所说的,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两者都是属于一个犯罪行为而触犯了不同的罪名,但对于在定义上还有判定上,以及还有法条上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执法人员在认定时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同的行为所承担的处罚都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