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遭到禁养强拆怎么办?
广大养殖户在接到行政机关下发的关停通知或者限拆通知等应当及时从执法主体、违法内容以及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判断。自己无法进行判断合法性时更需要尽快委托专业人士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内进行权利救济,避免养殖场关停或拆除造成更大的损失和维权成本。
二、禁养区的情形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因此,多数养殖场关停的范围集中在水源保护、风景名胜以及自然保护区内、居民区等地区。而养殖场关停主体也应在限期整改无果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程序关停。但由于各地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造成养殖场关停活动鱼龙混杂。
三、什么情况下养殖场会被关停?
(一)禁养区名义进行关停
这种模式多以县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以本地区划定禁养区为由要求养殖场进行关闭或拆除。
(二)造成环境污染进行关停
这种模式多以政府环保部门以违反《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或《水污染防治法》等名义要求养殖场进行关闭。
(三)违法建筑的名义进行拆除
这种模式也十分常见,多以规划部门或乡镇政府等以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责令对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
(四)非法占地为由进行拆除
有些地方县政府或国土部门会以养殖场非法占地或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为由要求对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
(五)因土地征收拆除养殖场
由于该行为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实践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节约成本,常以违建或环保为由对征收行为进行掩盖。
养殖户在面对禁养区强拆时需要委托在这个领域专业的人士进行判断强拆的合理性,并让专业认识进行帮助来为自己维权保护自己的养殖场,然后养殖户还应该注意严格遵守相关养殖规定,不在禁养的地方建设养殖场,遇到禁养区被强拆时也应该合法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
养殖场被关停的情况包括因土地征收拆除养殖场,违法建筑的名义进行拆除,造成环境污染进行关停,禁养区名义进行关停,非法占地为由进行拆除等都是养殖场有可能被关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