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仲裁机关有哪些内容?,行政仲裁机关有哪些内容和职能

法律知识2024-05-17 17:09:54佚名

行政仲裁机关有哪些内容?,行政仲裁机关有哪些内容和职能

一、行政仲裁机关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仲裁机关有以下类别。

1、商事仲裁委员会或仲裁院。是社会组织。不属于行政机关。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人社局管理。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农业局管理。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主要分执行与管理两个方面。

在执行方面,中央行政机关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地方行政机关除执行上述法律和决定外,还要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和本级代议机关的决议。

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机关管理全国的政治、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而地方行政机关则以管理内部的政事务为主,不管理外交事务,军事方面的管理事务也很少。

行政机关在执行和管理的过程中,有权作出行政决策,发布行政命令和行政决定,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三、仲裁机构种类

1、常设仲裁机构

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所以大多数仲裁案件都被提交在常设仲裁机构进行审理。

2、临时仲裁机构

它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

3、专业性仲裁机构

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这类仲裁机构有:伦教羊毛协会,伦敦黄麻协会,伦教油籽协会,伦敦谷物商业协会等行业内设立的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的仲裁有三种,第一种是常设的仲裁机构,第二种是临时的仲裁机构,第三种的专业性的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的职权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执行的方面,另一个方面是管理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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