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私了还是公了?
“私了”交通事故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公了”交通事故即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各方责任解决。“私了”及“公了”交通事故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对现场的处理不同、对赔偿的处理不同、是否处罚违法行为不同。
“私了”交通事故与“公了”的不同之处:
1、对现场的处理不同。
“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或对责任确定看法不一致,可保留现场“招”警察介入;
“公了”事故时,只要警察认为事故事实清楚并已确定了责任,就必须撤除现场,即使当事人不同意撤除,警察也可以强制撤除。
2、对赔偿的处理不同。
“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讨价还价”;
“公了”事故时,警察只按照责任的划分及法律规定作出原则性的结论,而不参与当事人之间具体的“讨价还价”和转交现金。
3、是否处罚违法行为不同。
“私了”事故,不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问题;
“公了”事故时,警察必须履行职责,对证据确凿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私了”交通事故后出现争议的处理
1、如果当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或赔偿问题又产生了争议,可以要求交通队继续处理,但是,当事人必须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事故文字记录材料,由交通队办案人员确定当事人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事故证据或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交通队办案人员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私了还有公了的情况对处罚违法的行为是不同的,两者对赔偿的处理是不同的,两者对现场的赔偿是不同的,私了的情况如果对赔偿的问题发生了争议可以继续交由交通队进行处理并且提供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