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包括什么?
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生意的共同经营合伙人等都属于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或可能被提起诉讼。间接的利害关系人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当事人一方的败诉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后果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辅助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二、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中确立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相邻权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这是产生利害关系人的主要情形。如:经许可设立的加工型生产企业、资源开发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噪音、污水、废气、粉尘,对邻人的生产、生活环境带来直接影响。
2、竞争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某些行政许可依法律、法规或惯例规定有明确数量限制(如旧机动车回收,按照国务院规定一个县只设立一家。),如果实施许可突破了原有的数量规定,那么势必会影响已经获得许可的经营者的利益,因而构成利害关系人。
3、知识产权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对他人知识产权完整性、独占性产生侵害的,如企业名称核准中,与他人商标、专利上使用的名称重复,易让公众产生误认误导的,构成重大利害关系。
4、契约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契约一方当事人为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许可将改变其契约关系,则他方当事人为利害关系人。如村民公约有明确的规定,在本村范围内不得兴办某类企业,某村民欲取得该类企业的营业许可,则其他村民为利害关系人。
5、人格权、身份权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如工商广告登记审查中,对可能涉及侵害他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和影响企业商誉的许可事项,可能受侵害者应视为利害关系人。
哪些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在一起诉讼案件中有可能作为原告或者被告人出现,因此也是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类。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利害关系人的,可以向法院求助进行进一步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