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开庭当天要怎么调解?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
1、一般离婚案件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2、复杂离婚案件复杂的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前对原、被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难于一时作出判断的案件。对这种离婚案件的调解分为: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和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
二、离婚起诉之前是开庭当日调解吗?
一般是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先进行调解,毕竟不管调解结果如何,只要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就没有必要再进行开庭,只有实在调解不好的情况才会开庭审理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对离婚的案件首先持有的态度是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之后可以节省法院的人力物力,节省法院的资源,所以法院主要提倡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双方能够统一双方的意见是离婚还是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