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重大误解的认定有哪些?
合同重大误解的认定首先是对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有重大的误解;其次,对于合同主条款的误解和后面的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最后,这种合同重大误解是过失主观的,不是故意的情况。
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指,对合同的主要条款有重大误解。但如果只是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产生误解,则不构成重大误解。其次,当事人的误解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再者,误解是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主观上是过失,并非故意。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重大合同误解的效力是怎样的?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行为人撤销前合同有效,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重大误解合同也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撤销重大误解合同的话也是可以的,只不过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