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专用章的效力大吗?
保险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效力还是挺大的,只要是在签订保险合同加盖了专用章的话也是可以不用进行法人签字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专用章要备案吗?
合同专用章是需要备案的,因为如果不备案,当印章的真实性发生争议时,就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为,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合同要约、接受阶段已经结束,双方权利义务得到最终确认,从而确定本合同是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是需要到专门的部门进行备案的,不然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是没有办法进行判断的,因为合同专用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专用章是要先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