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房产违法强拆怎么维权?
实施征收应当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如果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或是被征收人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时,那么则可以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遇到非法强拆,当事人及时的报警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同时还要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保存好征收决定或是类似拆迁公告、补偿决定等之类的文件,因为从这些文件中可以了解到谁是强拆主体。在收集了一些有效证据之后,就可针对他们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房屋被非法强拆?
被拆迁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时,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只有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强制执行环节,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在强拆过程中没有申请法院执行,而是直接自行拆除,抑或没有给被拆迁人留出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其强拆行为应当被确认违法。
行政机关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执行时,应当注意方式、方法,严格按照征收补偿工作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强拆,不能随意扩大执行范围,超范围拆除;不能规避征收程序,借拆违、危房名义实施强拆;不能实施野蛮强拆,损毁室内财产,侵害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权。行政机关在强拆过程中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强拆行为应当被确认违法。
综上所述,房产面临强拆,如能证实对方是非法强拆,作为房屋产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报警并保留对方强拆证据,在规定期限内发起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强拆违法,并赔偿因强拆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