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物业纠纷办法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
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
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独立性。
2、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
3、通过诉讼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步骤:
(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到法院;
(2)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辩状;
(4)开庭:调查、辩论、调解;
(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6)双方均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
(7)第二审审理:制作二审调解书或下达二审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述;
(8)执行。
二、物业纠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物业费纠纷法院判决以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同判决书送达,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在深圳还是在一些其他的城市,主要发生物业方面的纠纷,那么就可以按照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还有《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来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是比较多的,包括有证据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