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现场踏勘吗?
施工合同不需要进行备案了,但是施工合同招投标时必须现场踏勘,符合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颁发施工许可证,通常情况下现场踏勘是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就必须开展的重要工作,通过对工程现场的仔细踏勘,可以对工程周边道路交通、用水、用电、运输、场地等施工条件进行充分了解,也能对工程周边地方材料、人工成本等进行了解,更能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是否与工程现场情况相一致进行核实,若发现不符可及时向招标人要求澄清答疑,进而对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价格起着重大作用。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建设单位提交的保证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包括工程项目及参建单位基本信息)委托监督机构进行查验,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踏勘,对不符合施工许可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了许多种,不同的种类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勘察合同备案
(1)、勘察合同原件3份;
(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
2、设计合同备案
(1)、设计合同原件3份;
(2)、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
3、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1)、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
(2)、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
4、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1)、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
(2)、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3)、标底文件原件一份(标底的成果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有编制说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签字盖章齐全。);
5、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6份原件;
(2)、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
(3)、中标通知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原件1份;
(5)、类别确认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如果能够完全证明自身符合建筑施工资质条件,提供信息及证明材料齐全完整,现场踏勘并非必须开展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必要的情况下才需要开展,但作为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务必对工程现场进行仔细踏勘,发现与图纸、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应立即要求招标人澄清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