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拿不出证据怎么办?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医疗事故诉讼如何举证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
2、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证明不能是只有言语的抗辩,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
3、如果医疗机构(被告)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被告)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所以,一般情况下,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获得证明,便是对医疗机构较为有利的选择;而作为患者(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师,一般都不会主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医疗事故的证据如何收集
1、争取尽早封存病历
2、及时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
3、注意收集证人证言
4、其他证据的收集
综上所述,发生医疗事故我们应该要主动及时收集一些证据,需要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如果医院不愿意进行赔偿的话可以申请行政调解司法救济,如果还不能够得到赔偿就可以去法院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