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公益诉讼状怎么写 公益诉讼的诉状怎么写

法律知识2024-04-25 20:11:13佚名

企业税收公益诉讼状怎么写 公益诉讼的诉状怎么写

一、企业税收公益诉讼状怎么写?

1、标题为起诉状。

2、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原被告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如果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次行一定要写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信息。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需要对方给付的具体标的,分点描述,1、2、3...比如买卖纠纷会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等等,通俗的说就是把想要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写上去。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诉讼请求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4、事实与理由部分:说明事实情况,内容应当全面完整,但语言应简洁,不能过于繁琐。一般来说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叙述。事实与理由的最后一段一般是写被告的某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柜员起诉,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5、另起一行空四格写“此致”,再另起一行顶格写法院名称。落款写具状人姓名(名称)、时间。需要具状人手写签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如有附件需在落款下另起一行列明。

二、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

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等。

三、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是有义务向国家缴纳税费的,如果企业涉嫌偷税漏税,但当地税务机关有不作为现象,类似于这种情况,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不会是企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企业偷税漏税的,都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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