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权人能够享有的权利当中,主要包括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而这其中的禁止权主要是指什么内容呢?作为商标权人具体了解自己所享有权利的内容,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下面就让小编为您介绍。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就是说,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两方面限制:
1、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能用于其他类似的商品;
2、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能超出核准范围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
但是,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则不同,注册人对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享有禁止权。这就是说,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普通商标在经过注册之后就会成为注册商标,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对于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或者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此即商标权人的禁止权。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