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请律师后可以解聘吗?
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在与律师建立服务关系后,可能发现所聘请的律师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服务关系,律师费一般按照律师实际工作的进度来支付,多余的律师费应当退还给委托人。
但是,如果律师服务合同对律师费的处理有约定的,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
另外,我国《民法典》对代理合同的解除有明确规定,允许代理合同的当事人随时解除代理合同。如果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是代理合同,则可以按照《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处理。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自审查起诉阶段开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审判阶段,被告人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的,法院应当指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根据这一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获得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从而有效地行使辩护权。
3.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中,应当及时告知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法庭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依法辩护行为不受干扰。当然,这一规定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同样适用,这两个机关也都有义务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
起诉的过程中可以聘请律师当然也可以解聘律师,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获得律师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