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出轨会被定为重婚罪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四种类型:
第一种,指办过结婚登记的人与婚外第三人又登记结婚的行为;
第二种,办过结婚登记的人与婚外第三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第三种,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长期生活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
第四种,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或先后与两个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上述四种情况都构成构成重婚罪。所以,两次结婚形式或实质上是否满足上述要件,是能否构成重婚罪的关键所在。
针对婚内出轨行为而言,其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其是否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出轨一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出轨一方与婚外异性又领取了结婚证,或是虽未领取结婚证但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长期居住生活。
如果婚内出轨行为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出轨一方就涉嫌极构成重婚罪。
二、同住多久属于重婚罪
非法同居只要构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视为重婚的情况: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
(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当然,对重婚行为的界定也不能无限制扩张。不能将属于道德、伦理调整的婚外情也纳入重婚的范围。因为只有那些以结婚为目的,或者在事实上形成了夫妻间人身关系的非法同居,才能在实质上称得上是一种婚姻行为。婚外情、通奸、一般的姘居,只能通过德治、党纪、政纪来解决,而不应上升为法律,更不能用刑法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