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执罪无罪判决文书该怎么写?
拒执罪无罪判决文书应该写清楚当事人的一些基本的信息,之后就是关于案件的一些审理方面的情况作出明确的说明,也就是做出无罪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2、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二、一审刑事拒不认罪上诉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吗?
1、按照规定是可以不开庭审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里面介绍,对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二审刑事案件,除所规定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外,其他的案件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
2、如果二审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二审法院承办法官应当与上诉人见面,讯问上诉人,了解其上诉的理由及听取其辩护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对于刑事方面的一些诉讼流程可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应当是根据检察机关所提交的一些证据,还有就是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来进行处理的。通常状况之下,如果不能够认定有罪的话,就会作出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