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监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知识2024-04-20 20:08:56未知

未成年的监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一、未成年的监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未成年人报案需要监护人吗?

未成年报案不需要监护人,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也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首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其父母去世或不具备监护能力时,由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承担监护责任,也可以由与其关系密切的朋友承担监护责任。未成年人报案时,不需要监护人陪同,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在对未成年人进行审讯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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