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协议书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困 难很大,运转不良,为了扭转公司局面,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 内部股份合作协议书。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 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 守。
一、 甲方承诺其拥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
资产 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 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 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 商贸有限公司 分 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 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 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 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 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 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 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 上, 分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 商贸有限公司 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 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 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 年 月 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 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 商贸有限公司 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 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 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 万元,另 万 元于 年 月 日前注资到位,剩余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 万元,协议生效 后首期注资 万元,另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注资到位,剩余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六、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 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 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 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 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 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 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 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 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 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江阴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 务往来由江阴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 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 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 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 天 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 至 时间内 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 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 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江阴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北京燕京啤酒总厂在江阴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 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 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 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
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 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在我国的公司经营管理的规定中,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 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此时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