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合同满十年解聘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4-04-18 23:18:03佚名

东莞劳动合同满十年解聘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东莞劳动合同满十年解聘赔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10年以上工龄,应当视为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辞退。 如果需要辞退,赔偿金数额按照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两倍来计算,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计算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因此在该基础上,劳动者可以主张的赔偿金就是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如何要求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满10年,解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额有关,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并且没有给员工正当的理由,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与劳动者工作的时间有关。如果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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