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逾期抵押物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有抵押担保的,债务人逾期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协商处理抵押物,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拍卖、变卖抵押物实现债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综上所述,民间抵押担保借贷中,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协商处理抵押财产实现债权,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实现债权,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可以选择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