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法律知识2024-04-16 20:11:47未知

个人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个人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再签订一份和原来一样的劳动合同,把遗失情况口头告诉人事部就可以了。如果是正规单位,肯定进行补办。但如果是私营公司,就不好办了。找人事部没用,要赶紧找老板说明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等。

2、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一般劳动者入职后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一时疏忽有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把劳动合同给丢失了,如果在这期间发生了劳动争议就没有依据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要及时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补签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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