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的区别是什么?
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可能并非同一人,实际控制人可能是受命于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控制人可以是大股东,但也可以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人;最终控制人则是指在公司中具有最终控制权且不被任何人所控制的股东,最终控制人一般通过一定的控制层级来控股某一企业。
二、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由于改制过程中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将导致业绩连续计算的中断,严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进程,因此,请公司在改制时及时征求保荐机构意见后再采取相应举动。
三、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归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控制权的归属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股东投票来决议,拥有控制权的人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必须在公司中占有的股权为50%,或者是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能对股东大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