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散公司需要多少股东通过?
解散公司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股东单方面请求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股东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都不能解决的,股东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由此可见,像解散公司这种重大事项,必须得一半以上股东都通过才能实行,股东会议议共同讨论决定解散公司,也并不代表公司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决定解散公司的,必须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处理好公司的债务债权,才能办理注销登记。